Refund

付款及退費

付款方式 Payment Method

  • 至本中心繳費。
  • 即期支票—抬頭 【中華民國勞資事務協會附設屏東職業訓練中心】劃線、禁止背書轉讓。
  • ATM轉帳–合作金庫銀行屏東分行  銀行代號006     帳號:0360-717-193365
    轉帳後請將「轉帳收據」註明「姓名及課程名稱」傳真至 08 7653508 後來電確認 。
  • 銀行匯款 合作金庫銀行屏東分行 銀行代號 006 帳號:0360-717-193365
    戶名:【 中華民國勞資事務協會附設屏東職業訓練中心 】
    (轉帳後請將「轉帳收據」註明「姓名及課程名稱」傳真至08-7653508 後來電確認)。

退費標準
Refund Standard

  • 依據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16 條】規定:
  • 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訓練,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向學員收取必要費用,並應掣給正式收據。
  • 繳納訓練費用之學員於開訓前退訓者,職業訓練機構應依其申請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七成;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半數;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不退費。
  • 退費作業過程中所衍生出來的手續費用,將由學員自行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