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價

精神疾病患者照護服務20小時訓練課程第1期113/01/07

NT$1,900

課程名稱:精神疾病患者照護服務20小時訓練課程第3期 
上課時數:20小時
開課日期/時間:113/01/07(日)07:50~17:10
             113/01/14(日)07:50~17:10 
             113/01/21(日)07:50~12:10 
課程費用:原價   新台幣2500元/人【包含講義、積分認證、證書】。 
        優惠價  新台幣1900元/人
        二人成行新台幣1800元/人
        五人成團新台幣1700元/人
上課對象:長期照顧相關服務人員或對於相關議題有興趣之民眾 
所需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上課地點:屏東市福建路3-6號4樓(中華民國勞資事務協會附設屏東職業訓練中心)

招生中

描述

一.課程大綱: 
   1.認識精神病(一):症狀與治療簡介 1小時 
   2.認識精神病(二):預防與減緩失能 1小時 
   3.優勢觀點與復元理念 1小時 
   4.精神病人常見的行為問題與照顧技巧 2小時 
   5.精神病人之危機處理及因應 2小時 
   6.如何與精神病人溝通與建立關係 1小時 
   7.以人為中心的全人照顧基本概念 1小時 
   8.精神病人常見的特質 1小時 
   9.精神病人的人際關係 1小時 
   10.精神病人的社會參與 1小時 
   11.精神病人的個人衛生指導 1小時 
   12.精神病人的居家環境衛生指導 1小時 
   13.精神病人的日常活動安排 1小時 
   14.如何與家庭維持適宜的關係與溝通 1小時 
   15.認識精神醫療與社區復健服務網絡 1小時 
   16.精神病污名與精神病人權益倡導 1小時 
   17.精神病人照顧服務個案討論 2小時
二.法源依據: 
   1.長照人員應自認證證明文件生效日起,每六年接受下列繼續教育課程,積分合計達一百二十點以上: 
     (1)專業課程。(2)專業品質。(3)專業倫理。(4)專業法規。 
   2.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繼續教育積分課程之分數,合計至少二十四點,其中應包括消防安全、緊急應變、感染管制、性別敏感度合計至少十點;超過三十六點者,以三十六點計。 
   3.第一項繼續教育課程,應包括相關機關所定原住民族、多元族群文化敏感度及能力之課程達六點,並以每年各一點為原則。 
   4.第一項長照人員依各該專門職業人員法規接受繼續教育課程性質相近者,其積分得相互認定。